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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过错方赔偿金额怎么认定

 

一、离婚过错方赔偿金额怎么认定

1、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: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

2、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,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,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:

(1)过错方的过错程度;

(2)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;

(3)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;

(4)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;

(5)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;

(6)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。

离婚诉讼中的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,但这需要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提出来,不然作为过错方肯定不会主动的作出赔偿。而这里要注意的是,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,仅仅是针对法律中规定的哪几类过错,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的一些过错,也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的。

二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

1、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,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:

(1)一方实施家暴的行为的;

(2)一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

(3)一方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(一)重婚;

(二)与他人同居;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
整理:易轶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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