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离婚律师 > 离婚财产分割 > 父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

父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

 

一、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划分

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,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,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,另一方无权分割;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,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。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,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,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具体情况,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,予以多分夫妻共同共有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带你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共有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功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二、界定“夫妻共同共有”都有哪些

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中相关规定了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共有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入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入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相关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那么,上述“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指的是哪些财产呢?

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相关规定的“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”:

(一)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;

(二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

(三)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

夫妻共同共有,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,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。而夫妻共同共有的来源,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,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收入的财产,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收入的合法财产,当然,法律直接相关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。


整理:易轶律师

返回顶部

咨询电话 13241758094
联系邮箱
联系我们联系律师
微信律师微信
cache
Processed in 0.007715 Second.